火災探測器為什么必須在專業生產條件中進行清洗
(1)內部檢測室(電離室或光電室)污染后,會造成積塵、銹蝕及電化學腐蝕。
(2)外殼污垢,包括:一氧化類氣體污染、昆蟲排泄物污染及建筑涂料附著物。
(3)探測器電性能的重新檢測。
以上三條是清洗工作的主要內容,其中第三條是清洗工作的根本目的。
2、非專業清洗生產條件無法滿足火災探測器生產的工藝條件和技術要求的原因:
火災探測器實際上是類似計量器具的一種傳感器,其工作條件的改變和恢復必須和標準產品對照,在拆開和重新組合的過程中會破壞原出廠狀態,重新組合后必須有檢測條件和參照標準才能保證質量特性的可靠性。
大多數火災探測器使用場效應管做為高阻抗元件傳遞信號,缺少防靜電系統的工作場地極易損壞場效應管,這個關鍵件的損壞通常不具可逆性。部分火災探測器的靈敏度調整由組裝質量獲得,沒有調校設備,無法保證火災探測器的閾值限制在合格范圍內。
符合條件的清洗設備不是簡單的超聲波清洗機,專業清洗機的設計保證了火災探測器不被超聲能量損傷,原因是選擇了不同于一般機械清洗的超聲頻率和可跟蹤頻率瞬變的特殊超聲波電源及保證液面不受工件浸入影響的專利設計。
3、個人勞動保護及環境保護要求:
火災探測器清洗單位屬于放射性同位素生產單位,由北京市衛生局、北京市環保局與北京市公安局危險品管理處三單位共同監督管理,由于離子感煙探測器使用镅241構成傳感件,涉及到操作中個人勞動保護及清洗產生污水的專業處理,不是專業廠無法具備符合規范的生產條件,盲目操作將對生產工人造成輻射傷害及對環境造成放射性污染,清洗過程中跌落到空氣中、水中的放射性微塵極易與空氣中氣溶膠混合,誤吸進入人體,會造成性放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