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浙江嘉興經濟開發區消防監督員在對轄區東菱陽光花園小區的消控室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發現該小區的消防控制柜存多處故障,消防監督員依法對負責小區的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處罰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當日上午,大隊監督員重點對該單位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人值班;值班員是否持證上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等情況進行仔細查看。檢查發現位于嘉興市城南路上的東菱陽光花園的消防控制室人員明明在崗,可消防控制柜卻停用。
據了解,該物業公司管理12幢樓,消防安全形勢相當嚴峻,一旦發生火災,將造成嚴重的后果。對此,監督執法人員依據《消防法》相關規定,對該物業責令改正,小懲大誡給予罰款。
隨后,消防執法人員針對消防控制柜存在故障點的隱患問題給予指出幫扶整改,并對負責人進行了耐心的批評教育,該負責人表示今后一定認真學習消防知識,高度重視單位安全工作,認真整改火災隱患,有效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不再發生類似違法行為。
據悉,物業負責人陳某表示,將立即對小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全面的檢查器,聯系控制柜維保單位維護保養,消除火災隱患,全力確保小區的消防安全工作。